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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建西安石油大学家属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公告

2026年10月10日 11:19 离退休与社区工作处 

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物业管理能力,根据省、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经与街道办协商一致,由学校家属区物业管理改革工作小组牵头组建家属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表住户参与家属区物业管理事务协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物业管理委员会组成

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人数为单数,拟由长延堡街道石油大学社区党总支代表1人,住户代表7人,学校保卫处、财务处、国有资产处、离退休与社区工作处、后勤处等单位代表5人,共13人组成。物管会主任由社区党总支代表担任,副主任由一名住户代表担任。

二、住户代表任职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4.及时缴纳物业服务费,没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违法建设、破坏房屋外貌或者擅自改变物业用途等不当使用的行为。

5.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6.本人、配偶及其近亲属未在本物业服务区域的物业服务人处任职。

7. 学校房屋分配的教职工(含离退休)本人,或实际使用房屋的配偶、子女。

8.在本家属区实际居住。

三、住户代表产生程序

(一)人选推荐

1.住户联名推荐。20名以上住户联名可推荐1名住户代表,填写《物管会住户代表推荐表》,经被推荐人本人签字同意后提交。

2.分区域推荐。由离退休党委、校工会、石油大学社区党总支分各居住区域推荐住户代表。

(二)资格审核与差额推荐

学校家属区物业管理改革工作小组对各被推荐的住户代表进行资格审核,统筹组织差额推荐。住户代表中党员人数应达到60%以上。

(三)成员名单公示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对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四、物业管理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

1.代表住户参与物业事务协商,收集反映诉求,协调化解物业矛盾纠纷。

2.参与物业服务企业调研,代表住户提出建议,参与物业招标选聘工作。

3.协助学校监督物业履行合同,参与服务质量考评,督促问题整改。

4.协助推进家属区设施设备改造提升,协调解决住户反映的民生问题。

5.开展物业管理政策宣传。

五、报名方式

(一)推荐材料

住户联名推荐填写《物业管理委员会住户代表推荐表》,同步提交联名住户和被推荐人身份证复印件。可自行下载打印或到居委会领取。

(二)领表及推荐地点

2026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雁塔校区北院石油大学社区居民委员会 208室;联系人:闵阳 ;电话:88382249,18066921606 。

特此公告。

                                    


离退休与社区工作处

2026年10月10日

扫码下载《物业管理委员会住户代表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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