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

通知公告

关于发放离退休教职工重阳节慰问品的通知

2023年10月19日 17:07 离休办公处 

定于10月21日(星晴六)8:30-16:30在南、北院发放离退休教职工重阳节慰问品。请各位老同志于10月20日17:00前上班时间前往南院阅览室、北院办公室领取发放凭证,凭发放凭证领取慰问品。2023年6月30日后退休的离退休教职工前往退休前所在工会领取慰问品。


上一条:离退休职工2023年秋季参观学习通知 下一条:开展义诊公益活动的通知

关闭